通知公告
获取信息→价值梳理→征集方案→方案审批→实施征集→签署协议、合同→支付费用→移交文物库房
1.获取信息
通过陈展内容、新闻热点、网络记忆、亲历者口述历史、文献资料等途径,获取征集线索。
2.价值梳理
通过征集线索初步拟定征集内容,进行价值评估后,确定征集清单。
3.征集方案
依据征集清单,确定征集时间(与待征集物品所有方约定)、征集人员以及征集经费,形成征集方案。
4.方案审批
征集方案由文物征集工作分管领导审批,涉及购买或捐赠奖励的征集方案报党委会审议。
5.实施征集
由文物征集办公室专人上门征集或到馆捐赠。
6.签署协议或合同
对涉及版权、知识产权转移的实物,签署捐赠协议/合同,其他文献实物资料列入捐赠清单(青川县地震博物馆地震文献实物资料移交清单),由捐赠机构或个人签章,确认移交。
7.支付费用
购买或捐赠奖励,按照《文献实物资料补充征集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支付相关费用。
8.移交文物库房
对征集到馆的实物资料和相关原始资料应及时移交文物库房,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。对不符合博物馆征集入藏范围的,由文物库房管理员作出说明后,退还给捐赠机构或捐赠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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